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警備隊

警備隊:駐地安全、門禁管制及各項機動勤務。

警備隊員警業務職掌

職稱工作項目聯絡電話
熊隊長1.綜理警備隊勤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
李副隊長1.協助隊長綜理警備隊勤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
小隊長1.協助正副隊長綜理警備隊勤業務。
2.維護機關駐地安全及門禁管制。
3.執行戒護、查緝、取締與警衛等勤務,並依本轄治安狀況規劃各項巡邏執行、密集巡邏,維護本轄治安,機動待命、解送人犯等。
4.順風勤務、防飆勤務、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
巡佐
(停職)
1.協助正副隊長綜理警備隊勤業務。
2.維護機關駐地安全及門禁管制。
3.執行戒護、查緝、取締與警衛等勤務,並依本轄治安狀況規劃各項巡邏執行、密集巡邏,維護本轄治安,機動待命、解送人犯等。
4.順風勤務、防飆勤務、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。
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
警員
1.維護機關駐地安全及門禁管制。
2.執行戒護、查緝、取締與警衛等勤務,並依本轄治安狀況規劃各項巡邏執行、密集巡邏,維護本轄治安,機動待命、解送人犯等。
3.順風勤務、防飆勤務、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
林警員
(留職停薪)
1.維護機關駐地安全及門禁管制。
2.執行戒護、查緝、取締與警衛等勤務,並依本轄治安狀況規劃各項巡邏執行、密集巡邏,維護本轄治安,機動待命、解送人犯等。
3.順風勤務、防飆勤務、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2-33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