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勤務指揮中心

勤務指揮中心:警察勤務之指揮、調度、協調、聯繫與最新治安狀況之通報管制、受理民眾與一一0通報案件之派遣、管制事項、組合巡邏警力派遣及聯繫等事項。

勤務指揮中心員工業務職掌

職稱工作項目聯絡電話
史主任1.綜理勤務指揮中心業務。
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張巡官1.擔任勤指中心執勤官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、支援、管制。
2.預備警力掌控、重大事故查催與管制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徐警務佐1.擔任勤指中心執勤官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、支援、管制。
2.預備警力掌控、重大事故查催與管制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黃警務佐1.擔任勤指中心執勤官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、支援、管制。
2.預備警力掌控、重大事故查催與管制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邱巡佐1.擔任勤指中心執勤官代表指揮官在規定範圍內一定程序下實施派遣、支援、管制。
2.預備警力掌控、重大事故查催與管制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黃警員1.受理各類案件作成紀錄,並對重大案件立即報告執勤官指揮處置作為。
2.隨時掌握現場狀況,依照初、續、結報之程序處理,並隨時報告執勤官妥適處置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李警員1.受理各類案件作成紀錄,並對重大案件立即報告執勤官指揮處置作為。
2.隨時掌握現場狀況,依照初、續、結報之程序處理,並隨時報告執勤官妥適處置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郭警員1.受理各類案件作成紀錄,並對重大案件立即報告執勤官指揮處置作為。
2.隨時掌握現場狀況,依照初、續、結報之程序處理,並隨時報告執勤官妥適處置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陳警員1.受理各類案件作成紀錄,並對重大案件立即報告執勤官指揮處置作為。
2.隨時掌握現場狀況,依照初、續、結報之程序處理,並隨時報告執勤官妥適處置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
林警員1.辦理勤指中心全般行政業務工作。
2.公文處理、追蹤與管制事項。
3.各項督導作業策訂與執行。
4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2891-4521